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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在传统的土地整治的核心内容上进行集成与创新,其整治重点也由以往的农业生产转向了生态文明与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整体上来看,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更加注重生态与质量,其将数量、质量、生态融为一体,并在实施的过程中逐渐突出综合化、绿色化和生态化的理念。新时期背景下的土地整治不仅有利于协调人地矛盾、优化农村用地布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还对农村的居住条件也是有利的。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农户是最直接的受益方,因此要以农户为中心,农户的积极参与也是提高整治工程绩效的重要手段。本文基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背景下,以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示范区—宜都市枝城镇为研究区域,通过问卷调查方式,选取了该镇7个村作为研究对象,共计收回369份有效样本,并基于此样本数据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农户的参与度进行了度量,并构建了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探讨了农户参与度的影响因子,皆在为有关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笔者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从整体的评价结果来看,该项目区的农户参与度偏低,为0.303,处于较低水平。具体到每个村而言,架锅山(0.372)>洋津畈(0.334)>官坪村(0.320)>泉水河(0.292)>赤溪河(0.283)>回龙垱(0.269)>余家桥(0.250)。由此可见,七个村的农户参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热情都不太高,总体的参与水平较低,因此为了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当地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2)农户的参与度在同一整治区域的不同阶段存在显著的差异。由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成熟度还不够高,所在调研区域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故本文只涉及到立项、规划设计以及施工建设这三个阶段,暂时不考虑管护阶段。洋津畈村的项目中,农户在立项、规划与施工阶段的参与强度分别为0.254、0.451、0.350;泉水河村项目中,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阶段,农户的参与强度分别为0.231、0.417、0.225;架锅山村项目中,农户在立项、规划与施工阶段的参与强度分别为0.285、0.522、0.343;赤溪河村项目中,农户在立项、规划与施工阶段的参与强度分别为0.240、0.372、0.233;余家桥村项目中,农户在立项、规划与施工阶段的参与强度分别为0.213、0.337、0.183;回龙垱村项目中,农户在立项、规划与施工阶段的参与强度分别为0.210、0.387、0.209;官坪村在立项、规划、施工建设阶段中,农户的参与度分别为0.255、0.430、0.304。由此可以看出,架锅山村在立项阶段和规划设计阶段参与度是最高的,洋津畈村在施工建设阶段参与度是最高的。同时余家桥村除了选址立项阶段,其余阶段均为最低,回龙垱村在选址立项阶段是最低的。(3)同一整治工程的同一阶段农户参与程度存在差异。在选址立项阶段,农户的参与度为0.241,参与度偏低,其中参与度最高的是架锅山村,为0.285,最低的为回龙垱村,为0.210;在规划阶段,农民的参与程度为0.417,最高的为架锅山村,为0.522,参与度一般,最低为余家桥村,为0.337;施工建设阶段整体的参与度为0.264,参与度偏低,最高的为洋津畈村,为0.350,最低的为余家桥的0.183。按照各个阶段农户参与强度排序可知,规划设计阶段(0.417)>施工建设阶段(0.264)>选址立项阶段(0.241)。(4)同一整治工程区域内,农户参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影响因子之间存在差异。本文所选取的24个影响因素,共有10个变量通过了影响农户参与度的显著性检验。主观个体层面上,有农户的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家庭农业劳动比重、是否为党员、对整治项目政策的了解程度、对项目的总体认知如何等7个变量;客观层面上,有项目的宣传情况、项目的信息公开度、村庄的经济发展状况等3个变量。由此可知,影响农户参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更多的是受农户自身层面因素的影响。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强化项目的宣传工作,深化农民对整治项目的了解程度;(2)提高村干部的办事素养,树立典型的示范效应;(3)广纳农户意见,确保农民的权利;(4)健全农户参与机制,完善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补贴机制;(5)根据当地整治项目的运作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