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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03年美国为修建运河而炮制巴拿马共和国以来,巴拿马运河问题即成为美国与巴拿马关系中的核心议题。巴拿马寻求运河主权的回归,但美国却因运河的政治、经济及军事等战略利益而不愿放弃运河主权。1977年,美国卡特总统上台,一改往届政府在巴拿马问题上的“拖延政策”,积极谋求与巴拿马谈判解决运河问题。首先,美国精心筹备新约谈判,明确了美国在新约中的基本立场为保证运河安全有效的运营,核心利益在于保证美国对运河的使用权,而不在于控制运河主权。其次,美国派出谈判小组赴巴拿马进行具体谈判,以归还巴拿马运河区主权为条件,经过多轮谈判赢得了运河中立的保证和保留了条约后期对运河进行防御的权力。最后,美国对巴拿马经济补偿问题方面作了一定的让步。1977年9月7日,美国与巴拿马签订了《托里霍斯-卡特条约》,以取代1903年签订的旧约。此后,历经了《德孔奇尼保留案》、《伯德保留案》,美国在强加了“在必要时行使军事力量确保运河安全”的修正案后,美国国会才批准该条约。1977-1980年卡特政府时期,美国调整对巴拿马政策存在以下因素:首先,美国受制于当时的国际格局。一方面是苏联在1970年代推行“全球进军”战略,将势力逐渐渗入到拉美地区,美国对巴拿马的政策妥协即是美苏冷战竞争的产物;另一方面,世界反殖民化浪潮高涨,第三世界国家联合发声给予巴拿马道义上的支持。其次,就地区层面来说,拉美地区自二战以来经济国有化、政治民主化运动在1970年代进一步加强,美国在拉美的新殖民政策难以维系,这推动了美国对巴拿马政策的转变。再次,美国国内对运河战略价值评估的转变以及卡特政府时期“新方针”政策的施行推动了美国对巴拿马外交政策的调整。最后,巴拿马政府领导人托里霍斯的“独立外交”以及巴拿马人民不断为收归运河的斗争加速了美国对巴拿马政策的转变。1977-1980年间美国对巴拿马政策的调整,首先,平衡了美国国内各利益集团的利益,维护了美国在巴拿马的核心利益。其次,通过归还运河主权,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美国与巴拿马的外交关系。同时,缓和了拉美地区的反美情绪,摆脱了美国在国际上的孤立境地。最后,一定程度地遏制了苏联在中美洲的渗透。1977-1980年间美国对巴拿马政策,是典型的大国与小国的外交博弈,对当今大国的外交实践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