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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供渠道关系是指生产商与零售商之间、生产商与生产商之间、零售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越来越重视通过内需来拉动经济增长的背景下,零售行业正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对整个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战略性的作用,对于生产商与零售商之间的渠道关系的研究就显得格外重要。随着渠道权力在渠道成员之间的转移,从传统的生产商主导渠道关系,到大型零售商的崛起,部分行业中出现了零售商主导渠道关系的局面,再到现在随着电商的飞速发展从而形成与实体零售商的渠道竞争格局,零供渠道关系正处于不断演进的过程中。本文基于纵向约束的视角,研究了不同渠道权力结构下的两部定价合约对渠道利润及消费者福利的影响。通过数理模型的推导并结合行业经验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在生产商主导型渠道关系模型中,相比较于线性定价方式,强势生产商采用两部定价合约可以促进渠道总利润和消费者福利的提高。(2)在零售商主导型渠道关系模型中,随着两个零售商产品间交叉价格弹性系数的增大,零售商能够在更小的议价权力水平上索要通道费,出现通道费的概率会增大;零售商的议价权力不会影响渠道利润的大小,只会影响渠道利润在零售商与生产商之间的利润分配,随着零售商议价权力的增大,零售商在渠道中所获得的利润份额会越大,生产商获得的利润份额会越小;相比较于生产商拥有完全渠道权力时的渠道关系,随着渠道权力向零售商转移,渠道总利润和商品零售价格均会提高。(3)在电商对渠道关系的影响模型中,随着消费者对某个渠道选择偏好程度的增加,该零售渠道中两部定价合约中的批发价格、固定费用,商品的零售价格以及该零售渠道的利润会提高,相反其竞争对手与生产商制定的两部定价合约中的批发价格、固定费用,商品零售价格以及渠道成员利润会降低。(4)随着电商渠道逐渐受到消费者的认可,渠道总利润是逐渐减少的,当消费者对两个渠道的选择偏好程度无差异时,渠道总利润达到最低,只有当消费者对电商的渠道选择偏好程度超过实体零售商后,渠道总利润才会逐渐增大。(5)与实体零售商主导型渠道关系模型相比,电商的出现造成了渠道总利润和实体零售价格的下降。文章最后对全文的研究结论进行总结,针对当前我国零供渠道关系规制法规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同时指出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与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