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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分析法是政治学分析的最基本方法,也是研究群体性事件的最好的路径。只有在明确利益主体,充分认识并尊重利益多元化的基础上,认真对待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才能解决利益冲突,进而消除群体性事件。新中国成立后,纵向政府间的意识形态与政治体制控制、经济形态的高度计划控制和社会领域的微观管理,较好实现了政府间及社会群体性的利益结构整体性。改革开放后,多元文化发展、纵向政府分权、市场机制深化、基层民主与社会自治发展等因素,促成了不同政府层级间和社会群体及个体间的差异性利益结构与思维导向,整体性利益结构逐步解体,差异性利益结构生成。这种差异性利益结构需要公正、公平的利益交换平台。现实情况不容乐观,作为利益交换平台的核心元素的利益表达机制缺乏应有效能,难以有效弥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各领域、各主体间的利益差异,引发基于利益表达与利益维护诉求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治理的因应之道自然是实现利益表达渠道的建构,最终实现利益主体间利益差异的逐步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