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司法改革,如何认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如何更有效地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积极作用已成为不容回避且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问题。研究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问题,既要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又要借鉴外国符合法官自由裁量权运行共性规律的成熟理论与经验,确保理论对实践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这需要全面了解国内外学术界、实务界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内涵,并对当前这一课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试图准确把握法官自由裁量权发展的历史脉搏,深刻认识当前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所应遵循的原则以及改革建议。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即使在程序法上没有规定法官拥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但由于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和实体法规定的内在需要,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对审理程序的选择、证据审查核实、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规范的细化均有一定的自由裁判权,因此,法律应当赋予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主要是通过法律推理、判断、法律解释以及对法律漏洞的填补等方式来实现的。法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证据性质的判断以及伦理道德、社会风俗、经济利益、社会效果等一些评价性价值因素都会影响了判决的解释力和说服力。然而,我国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在理论与实践中均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状态并不是很理想,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地相继出台了法律法规,用以规范法官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本文首先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内涵进行解析,从不同角度分析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哲学、法理学基础。然后,对影响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因素进行分析后,结合现有的审判实践中自由裁量权行使存在的问题,对现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