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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土壤这个人类生存所必须的环境要素受到人类开发的强度越来越大,承载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多,我国土壤污染尤其是受重金属污染的形势日益严峻。据统计,我国90%左右被污染的土壤都与重金属有关,土壤重金属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安全以及人体健康。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门立法缺失、基本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局面与受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形势极不相称。由于土壤没有被作为一个独立的环境要素纳入立法范围,一旦出现重金属污染的情况,执法者只能在相关污染防治法中寻求零星规定作为其法律适用的依据。然而,土壤重金属污染毕竟不同于其他污染,已有相关法律也大多规定的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加之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基础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在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方面的效用就大打折扣。反观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他们在20世纪60年代前后就面临严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为了解决这一危机,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并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这为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提供了借鉴。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及法律原因的分析,适度借鉴国外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有关基础法律制度做出研究。论文在立意阶段就确定了土壤与重金属污染之间的关系。事实证明,土壤重金属污染在缺乏法律制度有效维护的情况下是毁灭性的。在工业化与城市化思维的推动下,在某种程度上忽视土壤的脆弱性,淡化重金属对土壤环境承载能力的不良影响势必造成重金属污染形势的加剧,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进一步的纵容了牺牲土壤质量换取经济发展的不良思维。治标贵在治本,釜底抽薪的好处可以在源头上有效的预防各种可能性和后期整治的代价。论文共分以下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基本问题进行概述。该部分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概念、特征及其危害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造成污染的法律原因进行了重点分析。第二部分对国内外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作了阐述。该部分详细列举了我国及日本、美国和欧盟有关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并在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和法律内容三个层面上对国内外法律规定进行了比较。第三部分就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立法提出建议。该部分立足于我国立法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立法所应采取的立法模式及应确立的几项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环境优先原则、风险防范原则及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第四部分是论文的重点部分,提出了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该部分从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预防控制性制度、支持保障性制度及恢复补救性制度三大部分分别进行了阐述,提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所必需具备的一些基本法律制度,并对已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