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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在黄河流域产生了灿烂的华夏文明,可以说一半的中国史都发生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但是黄河又是一条灾害频发的河流,在有史记载以来,黄河迁徙不定,形成了“善徙、善淤、善决”的特点,给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上自先秦,下自明清,历朝历代都有关于黄河水灾的记载。但是一直到明代之前,黄河水灾都只是局部灾害,并没有影响到全国。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之后,为了将南方漕粮运到京师,开始利用黄河水道作为运河的一部分,因此黄河对于京师的日常用度影响巨大,黄河治理上升到了国家层面。清承明制,京师日常用度仍然要靠运河来供给,并且继续借用黄河作为运河水源。而黄河在清代水灾不断,清朝历代统治者都对黄河治理倾注了很大的心血,在黄河河南段设置了比较完备的治理机构以及堤防设施。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对黄河的治理尤为重视,黄河因此相对平静。但是到了乾隆后期,由于成平日久,吏治趋于腐败,河政开始败坏,黄河河南段地方年久失修,加之黄河泥沙淤积严重,所以河南段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四十五年(1780)、四十六年(1781)、四十九年(1784)和五十二年(1787)接连发生决口。这一时期黄河河南段水灾爆发次数频繁,且间隔短,规模大,堵筑时间长,花费巨大。特别是仪封十六堡决口与青龙岗决口规模巨大,堵筑时间均在两年以上,且难于治理。黄河在豫省南岸地区发生决口,下游江苏河段水源则会减少,影响运河江苏段的运输;反之在北岸地区发生决口,河水则会流向山东地区,截断运河山东段。运河一旦出现问题,京师的日常供给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以乾隆帝为首的清廷对此十分重视,迅速派人予以治理,并且对灾民予以了赈济,灾后进行了多项补救措施。治河期间虽然困难重重,但是凭借着乾隆朝国力强盛,乾隆帝对水灾治理的重视,在水灾治理期间用人得当,最终将这几次决口全部堵筑成功。在治理黄河水灾期间,清廷又对引河能否改动旧址另寻它处、黄河南北流向的问题以及能否在黄河境内仿照江南设置减水坝预留泄洪区等措施进行了争论,清廷经过慎重思考、权衡利弊之后,将这几次争论都做出了裁决。水灾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不论是对国家还是灾区境内都具有很大的影响。首先,漕运得以畅通,京师日常供给正常进行;其次,清廷在灾后采取维护贫民的耕种利益、河堤之上种柳固堤、禁止在堤上取土、严禁侵占堤内土地种田等一系列的措施,稳定了当地的局势,使当地经济得到了恢复;最后,由于清廷只考虑眼前的利益,没有从长远利益出发,错失了几次治河的良机,治河过程中耗费巨大,也为后世治河活动开了恶例。乾隆后期豫省水灾治理的成功,使豫省黄河安流了若干年,具有很大的历史功绩,也为我们后人治理黄河提供了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