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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了解美国的安全审查制度,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是不够的,不同于既往的论文,本文将首先分析美国安全审查制度的缘起和运行方式与特点,再结合近年来中国企业在美国安全审查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总结出中国企业在安全审查中主要出现的法律问题,并就此提出法律意见,以实践可行的方式为中国企业在外投资提供建议和法律的支持。虽然在学界和各国立法上,对于国家安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但是在几个方面还是有一定的共识的。首先,在内容上,主要是原则性规范;第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其次,从领域上看,不仅仅是在公开领域中维护国家安全,隐蔽领域也是国家安全的一个重点。美国是最早将国家安全理论运用到外国投资领域的国家。在国家安全领域三权分立也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其权力分别由总统、国会和法院分别行使和制衡。从美国的立法历史可以看出,对于国家安全的定义界定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国家安全立法的变化实际上也是国会和总统之间的权力斗争的结果,也是投资贸易和国家安全之间平衡的结果。美国法律的通过和审查的重心是与时事相联系的。FINSA将国家安全审查的审查对象确定为使得在美国境内从事国际商业的美国企业被外国人控制企业或外国人收购、并购或控制的交易。埃克森-弗罗里奥修正案中,将审查应考虑的因素限定在五个方面,FINSA则将应当考虑的因素扩张到十一项。FINSA确定了国家安全审查属于行政审查性质。国家安全审查不能等到国家安全已经受到了实质的损害的时候才开始,这种审查的价值在于防患于未然。一些专家认为,外国政府会利用SWF的巨大金池来保护战略性财产,比如关键的自然资源或者国防科技。SWF的活动和一般的私人企业不一样,他会更多的考虑政治上的因素,因此可能会扭曲市场。中国企业在举证意识上还十分淡薄,这使得中国企业在美国国家安全审查上处于一个十分被动的位置。用和平和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是中国企业走进外国投资市场一个重要的转变。选择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有深入研究的律师团队,通过他们适应美国的法律制度,养成法律习惯,尊重美国的法律。这对于希望进入美国投资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是首要的任务。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立法是适应着时事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中国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时事的变化对投资可能造成的影响。国有企业稀释股权,扩大经营范围,尽早进行企业转型,淡化自身国有企业的形象是排除自身敏感背景最根本也是最有利的途径。在投资领域上,中国企业也应尽量避免军工或国防相关的企业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