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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中外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归纳出城市规划体制先进的经验,在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研究中引入城市管治范式,提出一种新的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结构,然后以镇江市为例,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证研究。全文主体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分析了在全球化背景下,行政改革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然后分析了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多次政府改革取得的成就。以上是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创新的重要前提条件;接下来介绍了国内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研究的进展,确定了论文的研究方向和重点。
第二部分,介绍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双向结构特征,该特征要求城市规划管理应保证分级管理、综合管理、垂直管理三前统一。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分析了中外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的异同,找出了可供借鉴的理论依据。将城市管治范式引入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研究,提出了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创新的前提约束条件、原则和策略。
第三部分,在城市规划分级管理和综合管理双向结构上分别研究了镇江市城市规划行政体制演变的过程。研究了镇江市在城市规划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管理工作中大胆创新的实践活动。对现有镇江市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做出了评价,并且以镇江城市化发展的新成就为体制创新的基础,在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创新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镇江市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创新的具体对策。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1.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创新、我国行政体制创新和全球范围行政体制创新是三个不同层面的行政体制改革,彼此密切相关,相互影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与世界范围内政府改革的浪潮同步,我国行政体制创新的深度和方向决定了我国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创新的深度和方向。
2.加强省级以下城市规划垂直管理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客观选择。
3.新的城市规划行政体制结构必须引入新的要素(如公众参与),才能建立起上下协调、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
4.城市规划行政工作系统要协调运行,就必须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快建设管理服务型的电子政府。
5.镇江市城市规划行政体制既保有相当的先进性,也存在着结构性失衡:强政府、弱社会、市场机制尚未发育。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镇江市城市规划行政体制应该不断进行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