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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正式从法律层面上规定了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享有反悔权,随后国家工商总局也出台了一些配套法规对反悔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反悔权的出现看似违背了契约严守原则,但其实现了真正的合同自由,因为它弥补了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在信息获取上的缺陷,平衡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地位。但由于我国的消费者反悔权是从国外引进的,因此在实践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反悔权适用范围模糊、权利行使期限单一、救济制度不完善、反悔权遭到滥用等。本文首先研究了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反悔权的理论基础,探讨其存在的法理基础和必要性,其次通过借鉴国外网络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规定,针对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反悔权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