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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来,福建地区佛教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寺院在整个社会中成为一种特殊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地方公益活动中来。它们的参与除了受到佛教理念等思想层面的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寺院的财富、僧人的特殊身份以及利益等因素的推动。其主要参与活动从性质上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服务类活动,包括房舍服务、济贫救灾、祈雨等;另一种是工程建设类,福建寺院对于桥梁、道路、水利事业、府治官舍、亭廊、民间庙宇、学宫的建设都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具体活动践行中,横向看来,寺院与其他公益活动主体,如官吏、富人、普通邑人、妇女、军人等,无论在思想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从纵的方面讲,历经宋元明长时段的历史过程,寺僧在公益活动中的角色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尤其到了明代,寺僧的力量逐渐淡出。在此前后,士绅等社会群体却逐渐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且引领起地方公益活动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