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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表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建设什么样的国有企业、怎样建设国有企业”的重大问题。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国有企业的改革不仅要在业务层面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要在舆论发达的今天,不断深化企业内核与文化的建设,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公众和社会的整体素质,推动社会的和谐、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关于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问题研究只是对理论方面的内容进行强调,对于如何实践,如何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研究甚少。作为国有企业中最为特殊的烟草行业,是目前仅有的垄断型国有企业,多年来专卖专营的体制,一直在公众的认知中属于暴利行业,普遍认为烟草行业是通过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来获取高额的利益,加上日益严峻的控烟形势,禁烟控烟组织对烟草行业虎视眈眈,对于烟草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抱以负面的宣传,即使是烟草行业一直努力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来降低危害也被公众认为是变相获利。种种客观的因素都使得烟草行业在社会责任履行中举步维艰。面对这样的情况,烟草行业更应该通过创新的方式承担社会责任的履行,扭转局面,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本文以国外学者对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为基础,结合国内学者关于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三大主体责任的研究,将从实证分析角度入手,以滁州市烟草企业为研究对象,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个层面分析烟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淡薄、履行社会责任范围的局限性、履行社会责任机制的缺乏成为主要问题,主要的原因是对社会责任的培育意识不够、政府部门管理引导不足、社会责任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企业层面要加强企业自身的责任建设,包括强化领导层和员工的意识、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资源的引入和合理分配、完善考核机制。在政府层面要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在社会层面要加强对社会责任的监督。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滁州市烟草企业目前已经在社会责任履行,特别是道德责任的履行方面尝试了很多新的做法,不仅为地方经济贡献了力量,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国家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还在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制定了“一站式”服务、多方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多资金投入等措施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通过详细的分析这些做法,将好的经验总结提炼,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中找到问题仍然存在的短板,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将研究对象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系统性的阐述,希望对于其他省市的烟草企业或者是其他的国有企业来说,有直接参考借鉴和启发改进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