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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财务舞弊事件时有发生,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也受到更多研究者的关注。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机制之一,因此其本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就成为了研究焦点。然而,当前国内外学者大多致力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其监管效力的影响研究,审计委员会的薪酬研究却有待增加。所以,本文以沪市A股上市公司2010年-2014年的数据为样本,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视角出发,分别从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计量模式下检验了审计委员会的薪酬与其监管效力的关系。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为文献综述,总结了国内外有关审计委员会特征、审计委员会的监管有效性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其监管效力的文献,并进一步指出国内外研究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理论基础,包括基本的概念和相关理论;第四章是研究设计,包括假设的推导、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变量定义和模型构建;第五章是实证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和多元回归分析。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和建议,包括总结全文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政策建议,并且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包括:1.无论在哪种计量模式下,审计委员会的薪酬水平与其监管有效性呈倒U型关系。即在一定薪酬水平下,审计委员会的监管有效性会随着薪酬的增加而增强,但是当超过这一水平之后,薪酬水平的提高会促使管理人员进行盈余操控,进一步说明审计委员会的监管效率在不断下降。2.审计委员会的规模、独立性和专业性均与其监管有效性之间为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审计委员会的规模越大、独立性越强、专业水平越高,则其监管效力越强。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方面,希望能够了解到审计委员会职能发挥的有效性,有助于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保护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从而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这也为减少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能够有效地为操控行为的监管提供更为全面的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