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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音乐为何存在?音乐如何存在?音乐存在方式,在不同历史时期它的面貌如何?它变化的动因又何在?因此本文将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纳入到西方哲学历史进程中,其目的是回答在西方哲学的历史衍变中“音乐之所以存在”以及“之所以如是存在”的根本原因。作为西方文明的独特组成部分的音乐,是自人类诞生以后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哲学观念下所产生的不同性质的文化约定。西方哲学历史的发展可以归纳为本体论、认识论和语言论三个阶段。本体论考察作为世界本体的存在究竟是什么,认识论讨论人所认识的世界是什么,即人之思想的内容是什么,而语言论则关心人所表达的语言是什么。在哲学本体论阶段的音乐存在方式,是一种超验存在,即始终认定作为艺术的音乐本质上是对世界本体的摹仿,只有外部现实世界才是绝对本原和终极本体,本体规定着音乐的内容和本质,要求音乐反映或摹仿世界“本体”的本真,从而获得音乐存在的本体依据。在哲学认识论阶段的音乐存在方式,是一种经验存在,即人类的生活经验对于创作具有第一性意义,音乐是人类以审美的方式把握世界的产物,音乐存在的合法性由客观对象转移到审美主体,由传统实在的自然绝对本体和世界本原的抽象本体转向人类生命主体,由恒定不变的存在转向人的感性与理性的经验生成。在哲学语言论阶段的音乐存在方式,是一种先验存在,即音乐作品构筑了一个自主性王国,音乐作品自身已经完整显现了音乐的意义。这种先验存在造就了新的感性方式,以纯粹直观的方式面对“声音现象”,听觉经验被极度扩展,它消解了审美经验的历史,也生成了新的审美经验方式。所以,这一哲学历史时期的音乐存在方式,从追求本体的超验存在,到显现主体的经验存在,最终转向自在自为的先验存在。音乐存在方式在整个哲学历史的本体论、认识论、语言论进程中分别表征为超验存在、经验存在、先验存在。音乐存在方式是不断发展、变化和有机的东西,它始终处于塑造和再塑造的复杂过程之中。这种变化不是随机的,也不是或然的,而是可预见的、是必然的,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哲学这一“时代精华的精华”的变化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