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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伴有自然灾害的发生,在历经多次灾害考验后,人类总是以其独特的内在精神和民族秉性战胜灾害,不断前行。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狂热追求高速经济增长的同时,人与自然的矛盾相伴而生且愈演愈烈,这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成为公共治理所必须面对的危机事件。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此类危机,不仅需要政府的处置得当,同样也是整个社会必须共同努力的方向。随着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在社会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已成为一只不容小觑的力量,在复杂多变的灾害治理中也不例外。然而,处于风险社会的背景下,政府独立应对灾害的局限性以及社会抗逆力建设的需要,都为灾害治理的合作奠定了现实基础。同时网络治理所强调的合作、平等等理念同灾害治理价值目标相契合,为灾害治理中的合作提供了多种完善路径,并一再证实了:应对灾害,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是必然的,且合作需要制度性的规范。本文综合采用文献研究、个案研究以及对比研究等方法,以网络治理为分析视角,就灾害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的构建作为讨论点展开一系列论述。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并对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功能效用、理论基础等方面进行研究综述;第二章从灾害治理合作产生的现实基础以及合作网络与灾害治理的价值契合性两方面论述合作治理的必要性;第三章论述雅安地震合作的具体情境,在充分肯定其枢纽型的合作治理模式的基础上,从合作结构和合作运作两层面对雅安地震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进行综合性考量;第四章在得出合作治理出现困境的基础上,从影响网络治理绩效的结构性因素、运作性因素出发,着重分析影响合作治理的原因。第五章选取了灾害同样多发的日本和美国,在归纳两国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灾害治理中合作的经验后,为构建我国灾害合作治理提供些启示与思路;第六章试图从网络治理的角度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治理灾害的框架和机制,为灾害治理乃至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机制的实现建言献策。通过本文的研究能提炼以下结论:一是合作治理是大势所趋也是灾害有效应对的必然选择,就目前而言,尽管已出现合作雏形,但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灾害治理的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缺乏制度性保障。二是在强调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重要性的同时,并不否认和忽视灾害治理中政府的主导地位。网络治理理念也并不意味着政府在灾害治理中责任的降低和减少,它要求摒弃传统行政的窠臼,通过建立制度性的合作,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有效吸纳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来减少治理成本。三是合作治理的结构和运行均需要制度性保障和技术性支撑,从政府角度而言,建立健全灾害网络治理的制度保障是当下的重中之重;而就社会组织而言,如何转化价值、提升自身能力,在网络治理的架构中发挥其优势,将是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