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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我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伟大奇迹,解决了中国13亿人的温饱问题。然而,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业面临十分严峻的问题,诸如,农业生产效益低、农地规模小、流转缓慢、产权不清、粗放经营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农地制度已到了必须改革的关键时期。正如吴敬琏教授与厉以宁教授在共同解读改革开放30年得失时尖锐地指出,农村改革最令人不满意的一点是没有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农地制度为研究对象,用历史分析比较的方法,对我国农地制度的演变历史进行深入研究,同时结合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欧洲的土地制度演变历史进行分析,通过中西方农地制度的比较,探索农地制度发展变化的运动规律。分析表明,中西方土地制度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通过比较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诸如:(1)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是农地制度变革的决定力量。农地制度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且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调整变革。任何超越或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地制度都会阻碍生产力。(2)在工业革命之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是不能够长久存在的,必然要受到社会化大生产的排挤,不可避免的走向衰亡。(3)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决定土地的价值取向,公有制主要服务于公共利益,私有制主要服务于私人利益。(4)有效率的农地制度是解放人的制度,也是解放土地的制度。(5)产权明晰是农地制度有效率的前提和基础。清晰的产权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模糊的产权会抑制经济的发展。(6)租赁经营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重要形式,也是解决土地流动性的有效途径。(7)转型时期农地制度与社会问题——“刘易斯陷阱”相关,关系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同步发展的问题,农地制度改革与劳动力转移应统筹考虑。同时通过现行制度的历史分析可知,随着改革开放和国家一系列政策调整,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集体土地所有制出现了产权不清的矛盾;家庭联产承包制已经名不副实,造成了土地的流动性严重不足。这些变化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是形成当今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现有农地制度不可克服的矛盾。中西方土地制度的历史演变规律,恰好从历史视角为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提供了理性参考。本文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主张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地制度改革之路。本文立足于土地制度的历史发展长河,展望现代经济发展趋势,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有益经验,尊重我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基础,综合分析研究认为,实行国有统筹租赁制度是未来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