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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法治的健全以及人民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诉讼案件数量及类型呈不断增多趋势。但司法资源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且不能与案件数量的同步增长,因此司法系统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加上简易程序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的缺失,使一些特别简单的民商事案件仍得不到有效的分流。因而各地法院开始了自下而上的司法改革,民事速裁程序(以下简称“速裁程序”)即为改革成果之一。速裁程序顾名思义“快速裁决”,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可适用一种比简易程序更简易的程序。该程序从试行到现在,已经在各地迅速推广,受到各地法院的推崇。但是目前,对于速裁程序全国并无统一的立法,仅在最高法院的工作纲要中有所提及,因而各地法院纷纷颁布了适用于当地的速裁规则,各自为政的现象突出。加之各地对速裁的理解也不甚相同,有的将其视为简易程序的简易审,在简易程序的大框架内设置速裁程序,有的将其视为不依附于简易程序的独立程序,各地的速裁操作规程也不尽相同。为了说明速裁程序存在的必要性,促进速裁程序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运行,有效发挥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的功效,本文对该程序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分析,以期为我国速裁程序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帮助。本文分五章,共计三万余字。第一章为速裁程序的概述。从速裁程序的概念出发,以国内理论界及实务界对速裁的界定为切入点,提出本文对速裁程序的定义,即人民法院在审理特定类型或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时,为了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得司法救济,在保障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前提下,针对特定案件在诉讼的各阶段设置的,有关简化诉讼程序和推进诉讼进程的程序性规定的总称。速裁归根为一种程序,而非机制或制度。在明确速裁的定义后,本文进一步分析了速裁程序的特征,并将速裁程序与相关程序、制度,如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即决判决等进行比较,突显出速裁程序的独特性。第二章论述了速裁程序存在的基础及背景。首先,从理论上来讲,它满足了追求诉讼效率的司法理念,体现了程序收益与对价相适应的原理,同时也促进了公民平等使用诉讼制度。其次,从司法实践而言,司法任务与司法资源的比例严重失衡、简易程序的一些弊端,使得速裁程序有其存在的现实必要性。第三章阐述了民事速裁程序的现状,包括运行现状、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得出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统一的立法和法律定位不明确。第四章在第三章的基础上,明确速裁程序的法律地位,即独立的诉讼程序,并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独立的速裁程序的合理性:充分体现速裁程序的价值、契合国际民事司法改革的总趋势、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第五章从基本原则、具体运作规则、具体程序构想及与其他相关程序配套衔接方面提出了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