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道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东方文化特有的主张天人合一、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尊重自然万物的理念,与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今天,重新关注道教在生态方面的思想以及这种思想影响下的相关实践活动,应当说是不无意义的。 长期以来国内学界对道教与生态关系的研究侧重于纯粹的思想方面,包括道教生态思想的来源、整体的基本特征、对现代社会的启示等,除部分专著有所涉及外,少有论文专门论述道教与生态实践的关系,亦少发现以某一时间段为对象的具体研究。本文则强调道教在生态实践中所可能起到的作用,同时拟以初盛唐时期(即安史之乱之前)为限,在勾勒出道教生态思想的轮廓之后,从法律、道教徒的生态实践、道教辐射群体的相关生态实践三个方面,主要以选取一些具体人物的活动作为代表的方式,来阐述道教生态思想之于生态实践的作用及可能的影响,并试图去触及这些影响的内在机制。最后本文认为道教生态思想对生态实践的影响是复杂而微妙的,因为无论个人或是群体的生活实践都决不是只受某种单纯因素的影响,一种思想或者价值理念只有在成为主体的近似于信仰、原则等核心思想理念时,才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否则它将被淹没在各种其它思想、欲望、情绪、物质功利之中,难以单独在实践中显示出自己的力量。这使得道教在中国传统的生态实践中可以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不过也不宜过分地去将其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