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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和效率是民事诉讼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协调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是民事诉讼设计的永恒主题。诉讼效率的追求不得不牺牲程序的公正而诉讼公正的实现离不开诉讼程序的保障。小额诉讼程序的产生即是为了调和二者的矛盾:在公正的基础上如何快审快结提高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率优先的原则下根据案件纠纷的性质、复杂性和标的额的大小,"将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纳入到小额程序中",适用较普通程序简化的诉讼程序以充分发挥法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诉讼程序的快速、高效运行。牺牲正当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是小额诉讼程序的主要目标。然小额诉讼程序在实践上出现了很多问题:各地司法适用不统一、标准不明确、适用范围不规范、法官职权不明确、简易程序和小额程序区分不明显等。本文谨以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特征、目标、功能以及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为行文脉络,重新认识小额诉讼程序的应有含义使得小额诉讼程序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修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