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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发展问题是90年代中期以来日渐突出的一个新议题,有关的理论建设刚刚开始,可以说妇女发展问题是当前中国妇女研究中亟待开垦的处女地。而妇女发展水平,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因此,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立论基础,尝试运用多学科理论来分析问题,并采用近年来社会史研究中出现的社会发展理论来具体说明某一历史时期的妇女发展水平。在研究方法上,力图运用计量、对比等手法进行纵横研究,把广西妇女放在全国大范围内进行考察,从而揭示新桂系时期广西妇女发展的独特性,并结合与新桂系之前的广西妇女作各方面的纵向比较,显示其自身的动态发展。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时期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是一个由多项要素、多元子系统与社会大系统相互作用下的群体共生现象,妇女各种指标要素的发展通过两大认知系统即个体生活领域和群体生活领域显示女性发展进步的社会事实,在妇女发展要素和社会发展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女性发展和社会需求相统一的发展目标,作为一种动态系统,妇女发展的目标系统又不断反作用于社会发展系统,在人与社会发展的双向互动下更加有利于妇女的健康发展。尽管在新桂系统治时期没有、也不可能明确提出妇女发展观,但由于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妇女发展的各指标要素也随社会的变迁而发生了变化,我们仍然可以运用基于社会发展观而建立起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去分析和评价历史上的妇女发展水平。因此,本文选取了评价妇女发展的四个指标来研究新桂系时期妇女发展的状况,其中,受教育状况是影响妇女角色定位、妇女发展以及妇女家庭与社会地位提高的最关键因素。传统社会中的广西妇女,深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被剥夺了受教育、婚姻自主的权利,又由于广西特殊的环境,广西妇女从事着繁重的各种劳动,却享受不到政治、社会生活中相应的权利。传统社会中妇女发展的各种矛盾与近代社会发展的各种冲突,向新桂系政府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由于新桂系集团的领导人物对妇女发展问题有较开明的认识,新桂系政府适应形势的发展,实行的各种妇女政策为妇女发展提供了一个较有利的发展契机。因此,新桂系时期妇女发展的四大主要指标都有较明显的发展,表现在:广西女子教育成绩突出,妇女婚姻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层次和范围大有拓展,参政能力日益增强。因此,当时妇女发展的整体水平在全国处于一个中等地位。广西妇女在新桂系治桂期间,各方面都得到了较明显的发展。在此发展过程中,从实践上证明了教育指标是妇女发展各项指标中的关键指标,其他非关键指标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时,新桂系时期广西妇女在发展中又带有自身的一些特征,这主要表现在:妇女发展过程中政治化倾向明显,服务于新桂系政府的“四大建设”;妇女发展与争取民族解放斗争融合在一起,妇女在抗战中各方面发展尤为迅速;妇女发展具有浓厚的少数民族地区传统色彩,影响深远;妇女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城乡差异和民族差异,发展极不平衡,等等。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新桂系时期妇女发展对广西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如妇女对广西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对人口再生产方面的影响;对社会观念、社会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的更新改造,以及对社会变迁的推动等。此外,妇女发展还有益于社会文明、民主、进步,是<WP=5>社会发展的标志之一。总之,新桂系时期广西妇女发展是新桂系为保住其“半独立”状态的结果,各个方面的确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由于妇女发展与当时的民族解放斗争相融合,服务于新桂系的政治、军事统治,又受广西民族地区传统习惯的影响,妇女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妇女发展的诸多负指标仍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因此,鉴往知来,新桂系时期广西妇女发展的研究,能丰富和完善广西社会发展史的研究,并对今天广西妇女真正争取实现男女两性各方面的平等、提高妇女的地位、促进当代妇女的发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