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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起始于1984年,经过近三十余年发展才逐步走向规范,在微观领域已成为各金融机构融通资金重要场所;而宏观方面随着货币政策从数量型向价格型的转变,成为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重要渠道。拆借市场利率是资金配置的风向标,准确及时的反映资金供给需求状况,国家努力培育Shibor成为基准利率,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能否成为基准利率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它能否准确反映货币供求状况,而同业拆借利率能准确反映货币供求状况的前提条件是同业拆借市场是有效的,因此从同业拆借市场的本身来研究其有效性至关重要。有效市场理论是现代金融理论发展的基石,本文把其运用于同业拆借市场有效性检验。首先,通过界定同业拆借市场的狭义概念,简述了中国拆借市场演进与现状、建设成就以及应有功能,着重分析了影响同业拆借市场有效性的五个因素。其次,在法玛随机波动理论模型下,并结合我国现有货币市场特殊情况,分别从内部、外部进行有效性实证检验,得出货币子市场之间有很好的趋同性质,达到外部有效性;而通过游程检验、方差比检验、单位根检验等方法,得出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不服从随机波动模型,不满足弱式有效性市场要求的结论。最后,通过分析影响市场有效性因素,针对性的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市场主体多元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专业的资金拆借中介经纪商,建立完善的等级评估制度,加强相关法律体系的外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