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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在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通常决定着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证据是否合法是案件能否公正判决的前提,因而,建立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维持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近几年,非法证据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也不断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立法,2010年两高三部共同颁布的两个证据规定,201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无不体现着对非法证据的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对非法证据证明的深入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更大的作用。所谓非法证据排的证明,主要是指当被告方主张控诉方的证据系非法所得时由谁承担证明责任,证明应达到何种程度以及相关程序的适用问题。本文在分析非法证据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探讨非法证据的证明基本制度、证明程序,并结合我国立法与实践状况提出了完善我国非法证据证明规则的几点建议。第一章主要阐述了非法证据的概念、表现形式和证明非法证据的价值。笔者认为鉴于我国目前社会的法治水平,非法证据应取狭义解释,即仅指收集该证据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证据。本文认为非法证据主要有非法言词证据,非法实物证据和衍生证据三种。证明非法证据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价值: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宪法性权利,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等。第二章主要研究非法证据证明的基本制度,包括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两大部分。对于非法证据的证明,被告方应承担“疑点形成”的责任,对“疑点形成”的证明应达到“形成合理怀疑”的标准;而控方应承担“疑点排除”的证明责任,对此证明应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第三章主要分析我国非法证据证明程序。主要包括启动、审查、处理、救济四个阶段。通过深入分析各个阶段行为主体,时间,方式等,明确非法证据证明程序的重点。第四章详细分析我国关于非法证据的立法,并总结我国关于这方面的立法缺陷。我国关于非法证据的法律渊源有宪法、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司法解释和两高三部共同颁布的两个证据规定。目前我国关于非法证据的立法主要集中于非法言词证据,而忽视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且立法中存在着如范围界定不明确,某些关键环节语焉不详等缺陷。第五章通过前四章的分析和阐述,对我国非法证据证明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如扩大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适用范围,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如设立沉默权,完善律师的权利保障制度,实行侦羁分离制度,完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规定等。通过前面五章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持续建设,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对非法证据证明的深入研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一项权利救济机制定会发挥更大的人权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