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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是近年来管理学研究的重要主题之一。绩效工资制度作为员工激励的重要制度也逐渐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我国的绩效工资改革在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组织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企业员工激励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在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管理者也发现了一些与预期相悖的现象。企业或组织中的一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低于实施绩效工资前的水平。受美国的行为学家赫茨伯格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的双因素激励理论启发,有研究者开始关注工资在员工激励中所扮演的“角色”——工资属于激励因素还是保健因素。在整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以GZZY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案例研究和调查研究方法、选择国内外研究者在研究中普遍使用的成熟量表,对我国烟草行业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过程中员工工资变动与员工工作态度之间的关系,从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两个维度考察了GZZY公司工资分配的公平程度,从个体层面、群体层面、组织层面、社会层面四个维度考察了组织公民行为方式,并分析了工资与员工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之间的内在联系。本研究所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是:第一,在分配公平维度内,员工对个人公平维度上的公平感最高;对内部公平的公平感最低;在程序公平维度内,制度沟通维度的因子分最高,制度公开维度因子分居中,员工参与维度因子分最低;相比之下,员工在分配公平维度上的所获得的公平感高于在程序公平维度上获得的公平感;此外,研究还发现工资公平感存在显著的性别、年龄、岗位和学历差异。第二,在组织公民行为各维度中,因子分最高的是社会层面,最低的是个体层面,但各维度的因子分非常接近,且企业公民行为与工资公平感一样存在着显著的性别、年龄、岗位和学历差异。第三,本研究认为,烟草行业企业应根据组织公民行为的水平将员工区分为工作投入高和投入低两个群组。对于投入水平低的员工,应当将薪酬制度改革的重心放在消除保健因素缺陷上;对于投入水平为中、高水平的员工,则应将工作重心放在激励因素的改进和完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