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中心;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与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对如何促进农业产业化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对于如何利用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相应的研究也比较少。因此,系统研究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机理并提出对策,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研究以浙江省为例,详细探讨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机理及对策。首先,本文对农业信息化、农业产业化以及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的研究进行综述。然后,结合浙江省多个案例,阐述了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宏观机理,并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验证了农业信息化对龙头企业和农户利益机制产生影响的理论模型。最后,从政府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两个层面提出了利用信息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对策建议。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政府利用农业信息化技术,不仅可以培育一个地区的主导产业,而且可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2)农业产业化相关服务行业可以利用农业信息化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优质服务,尤其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高效农业物流服务。
(3)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用农业信息化技术,不仅可以把握市场,进行国内外营销,而且可以提高其生产管理水平,进行科学管理。
(4)农业信息化水平提高后,会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机制产生影响,使得二者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成为可能。这样,不仅更大程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长期稳固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