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环境投入逐年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环境污染状况却日趋严重。我国在成为“世界工厂”的同时,伴随着发达国家将环境污染产业逐步向我国的转移。这些问题未能真正解决的根本原因是我国产品成本中资源的耗竭费用和环境成本核算的缺失或不完整,环境成本未能与其他成本要素一样成为企业完全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得到补偿并参与社会经济再生产循环。本次研究以具有代表性的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核算为研究对象,探索创新的核算体系,尝试系统地解决耗竭费用和环境成本核算的缺失或不完整的问题。 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计量是矿产资源产品确认、价格确定和会计记录的基础。由于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构成的特殊性和现行成本计量的局限性,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矿产资源产品成本计量体系,我国现行的产品成本计量方法还不能体现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特点。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没有考虑矿产资源耗减费用、生态资源保护费用等成本因素,造成矿产资源产品生产成本的不真实,进而影响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本次研究以矿产资源产品为对象本次研究综合运用财务成本理论和环境管理理论,结合矿产资源产品生产循环的实际,建立了在现行会计处理框架下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核算体系。 本次研究分四部分完成了研究论证。第一部分通过导论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第二部分文献回顾界定了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等相关概念,通过文献回顾归纳了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研究现状,分析提出了对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核算进行深度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部分对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核算的确认、计量、记录、披露四项内容进行了具体研究,提出并研究论证了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确认标准、确认方法,计量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记录时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和具体的记录方法,披露的内容和方法等。第四部分得出结论。 这一领域的研究文献回顾反映出我国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研究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尽管在研究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取得了较多成果,但实用性较差。本次研究以矿产资源产品为对象本次研究综合运用财务成本理论和环境管理理论,结合矿产资源产品生产循环的实际,对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按确认、计量、记录、披露四个方面系统进行了研究,建立了在现行会计处理框架下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核算体系。 本次研究根据矿产资源产品形成的特点,重新确立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确认标准和确认原则,以反映矿产资源产品成本,包括消耗物化劳动的价值转移和劳动者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两部分。研究重点讨论了确定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物化劳动价值,包括矿产资源耗减费用、生态资源保护费用等成本要素的不同确认标准。 确认矿产资源耗减费用应首先将矿产资源确认为资源性资产,再按照配比原则将耗减的资源性资产确认为矿产资源产品成本。资源性资产按现实性、控制性、效用性、稀缺性、合法性等条件确认为矿产资源产品后,按照耗用量逐期转化为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确认生态资源保护费用由于其有区域性特点,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源性资产,应对企业在保护生态资源过程中发生的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资本化,此后以折旧的形式计入矿产资源产品成本,对未形成资产的支出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部分生态资源预防、治理和修复费用与矿产资源产品没有直接的配比关系,应根据其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确认。 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计量是矿产资源产品确认、价格确定和会计记录的基础。由于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构成的特殊性和现行成本计量属性的局限性,目前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矿产资源产品成本计量体系,一般产品成本计量方法不能体现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特点,需要根据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构成的特点,在劳动价值理论和边际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建立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计量理论体系,采用历史成本、机会成本、边际成本、替代成本、复原成本等多种计量基础,根据不同计量对象的特征,对各个成本要素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计量。对矿产资源耗减费用的计量包括对矿产资源作为资产的计量、矿产资源耗竭费用的计量、权利金的计量和替代费用的计量等,对生态资源保护费用的计量包括破坏损失的计量、效用损失的计量、生态资源预防、治理和修复费用的计量等。无论采用何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都应换算为货币单位,以货币计量为基础,将非货币量度转化为货币量度。 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会计记录,是在会计载体上记录矿产资源产品形成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耗费,以通过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矿产资源产品成本,其准确与否关系到新国民经济核算能否取得真实的基础资料。按现行会计制度对矿产资源产品成本进行会计处理难以真实反映其成本。依据矿产资源及其所有权特点,在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会计处理中应引入基金理论,以基金理论为依据,按照“矿产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本”的会计等式,设置“矿产资源资产”和“矿产资源资本”账户,根据矿产资源产品的成本构成设置成本明细账进行记录核算。 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体系同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密切相关,该体系的建立也应以“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的基本要求为依据,满足“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的信息需求。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与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比有其自身特点。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应以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为依据,为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提供充分、相关的会计信息,包括自然资源的存量信息、自然资源的流量信息、环境保护支出的信息、自然资源的积累信息等。同时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是对现有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应以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现行模式为依据,满足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要求。因此,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应遵循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提供数据、成本效益、重要性、有用性和保护商业秘密等原则。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体系包括报告的编制主体、报告的内容和资料来源、报告的审计和披露三个方面。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的主体应包括所有直接消耗矿产资源的企业,目前可先定为与环境有密切关系的上市公司。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的内容包括在报表中提供自然资源的价值量信息,在报表附注中提供实物量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提供自然资源的存量信息,在利润表中提供流量信息等。企业矿产资源产品成本披露的信息应经社会公证机构进行审计,在目前状况下,国家应建立鼓励企业自我披露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相关信息的机制。 本次研究从分析我国矿产资源产品成本会计处理的现状入手,通过对矿产资源产品成本会计处理的分析研究,建立了在现行会计处理框架下矿产资源产品成本的核算体系。该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根据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的需要进行设计,为绿色国民经济提供数据,并注重与现行会计报告体系的衔接。 本次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根据环境经济综合核算体系的需要进行制度体系设计,使之能够为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提供数据,并注重与现行会计报告体系的衔接。本次研究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了一整套矿产资源生产成本核算的方法。这套方法能够实现微观经济实体层面上的环境损失计量,因而我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可以以此为基础得到切实的统计数据,使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推行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