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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智”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是推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精神力量。在我国古代,“智”与仁、勇两个道德规范并举,被视为“三达德”;作为“五常”之一的“智”也与仁、义、礼、信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和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在西方,智慧则与公正、勇敢、正义一起构成了人的四种核心美德,史称“四主德”。 “智德”既是智慧的主要形式也是智慧的高级形式,是智慧与道德的结合与统一,俗称道德智慧。人有智慧,但不一定具备完善的“智德”。“智德”是一种择善去恶、从善去恶的选择和行为的特殊能力与内在品质,是我们创造人类文明,形成一切美德的理性前提和基础。自古以来,“智德”广受推崇,成为了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支撑点。 本文以学校体育中“智德”培育为研究课题,力图通过体育与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完善“智德”理论,弥补其在学校体育与体育伦理理论上研究的不足之处,引发体育人对体教结合的关注,以体载德,以体促智,最大限度地把这种培养升华到学生自身的意识习惯,为他们的全面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也为最终实现人性的真、善、美,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做出贡献,更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培育新时代的民族精神,形成文明道德风尚,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本文综合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查阅2003-2013年近10年体育教育中与“智”相关的文献资料,以伦理学、体育伦理学及相关体育与“智”的文献资料为理论依据,同时参阅相关书籍、报刊杂志和网站新闻,结合相关专家的观点和意见,形成了本文的理论研究框架。 正确认识体育领域中的“智德”问题,必须从历史传统“智德”角度出发,揭示传统“智德”观的内涵;必须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角度出发,揭示现代“智德”观的内涵;必须从当今主体的“智德”需要角度出发,揭示生活中“智德”的内涵。在对学校体育中“智德”涵义做了界定后,本研究从理论上分析了学校体育、伦理教育、“智德”之关系,并进一步阐述了它们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探究了学校体育中“智德”的表现;研究性的总结了学校体育中“智德”培育的价值;结合学校体育中的实例最终提出了学校体育中“智德”培育的方法。 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一、体育运动中的“智德”是一种独特的伦理型的文化意识形态,它通过体育运动而形成并集中体现人类的能力、技能与高尚道德品质的总和。体育运动中的“智德”还可以理解为:以体育这个独特的教育活动为媒介,所有参与者在体育这种自我教化活动中发展理性与心智、培养自身的意志品质,升华自己的内在精神,实现自身人格的完善,是人的智慧与道德在体育运动中的综合体现,是集合各种运动项目文化于一体的统称:体育“智德”文化,即是体育文化的彰显。 二、学校体育、伦理教育、“智德”之关系:“智德”属于伦理教育内容,是学校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体育是伦理教育实现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智德”获得的重要形式;伦理教育是学校体育教学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智德”获得的基础。学校体育、伦理教育、“智德”三者密不可分。 三、学校体育中“智德”所表现的文化形态体现在学生的“智德”精神文化形态、学生的“智德”行为文化形态和学生的“智德”美性文化形态。 四、学校体育中“智德”培育的价值从微观价值和宏观价值两方面体现。微观价值:培养道德素质,锤炼精神品质;强化规则意识,规范个人行为;增进审美实践,提高审美情趣。宏观价值:为建立社会生活新形态优化国民综合素质;为国家强盛直接提供明显有效的支持。 五、通过学校体育课,包含了理论课和实践课;课外体育活动中的集体活动和个体活动;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来实现学校体育中“智德”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