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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投入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关键环节,是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资本市场配置过程中,随着一系列鼓励企业创新政策的出台,创业板公司研发投资力度有着明显的加强与改善,但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研发水平,我国仍存在研发投资力度不足等问题。如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对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创业板来说至关重要。在现代股份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使得所有者与管理层利益目标相冲突,经济人逐利本性以及所有者和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发了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是,如果激励机制设计的合理且有效,则能够促使所有者和管理层利益趋同。由此可以看出:设计合理有效的高管激励,重视股权激励和薪酬激励在技术创新投入中发挥的作用,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有效契约理论等相关理论为基础,以我国创业板2009-2015年的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股权激励与技术创新投入、薪酬激励与技术创新投入以及两种激励机制共同作用下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影响。研究发现:(1)股权激励与技术创新投入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当管理层持股水平在一定范围内时,股权激励对技术创新投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当管理层持股水平超过这一范围时,壕沟防御效应就开始占主导地位。此时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大,不仅不会对技术创新投入起到积极作用,反而抑制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企业应当利用好高管持股这把“双刃剑”,发挥高管持股的利益趋同效应,同时要尽力规避高管持股的壕沟防御效应发生。(2)薪酬激励与创新投入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创业板上市公司企业管理层获得的薪酬越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就越强。(3)长期股权激励与短期薪酬激励共同作用时,企业技术创新投资效率更高,企业应恰当的实施股权激励,并与薪酬激励相结合,发挥二者的协同作用。本文的研究结论证明企业在进行高管激励时,应该重视长期股权激励与短期薪酬激励的协同作用,同时合理控制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完善管理层激励机制。为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优化高管激励机制,提高企业创新效率,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