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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国情与党情,加强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在借鉴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有益经验及国外类似制度的良好做法的基础上,从1996年起,经过一系列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最终以党的十七大把“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写进党章为标志,正式建立了党内巡视制度。党内巡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于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密切党群关系、加快民主进程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制度预防腐败理论为视角对巡视官员的廉洁保障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我国巡视官员的廉洁保障机制与巡视制度的发展相比较为滞后,主要表现在只注重思想教育而忽视利益保障、事后惩治力度大而事前预防制度缺失、政府高度重视而民众参与度不足。造成此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巡视官员廉洁保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忽视了巡视官员的利益需求,在制度预防方面、惩治和教育方面缺乏有力地措施。而巡视官员的廉洁程度又大大影响着巡视制度的有效性,因此,改革完善我国巡视官员的廉洁保障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在结合我国古代巡察制度和外国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基础上,运用制度预防腐败理论的提出要保障巡视官员的经费独立、建立奖惩从严的约束激励机制,从而确保巡视制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