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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纳税人提供的生产经营信息及来自第三方的相关信息是实现税收征管的前提,全面、准确、高效获取涉税信息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由于法律制度、管理体制、思想观念、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存在于税务部门、纳税人和第三方之间的信息孤岛、信息壁垒现象较为严重和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源的隐蔽性,跨区域、跨国境流动性日益增强,大量涉税信息掌握在税务部门以外的第三方手中,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第三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管理风险不断增加和税收流失日趋严重,加强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成为税收现代化治理的一项迫切任务。《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颁布,标志着“互联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启了“互联网+”新时代。“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给税收治理带来了诸多变革与挑战。“互联网+”在为税收征管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的同时,也使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第三方之间由“信息不对称”到“信息共享”的转变成为可能,适时推进“互联网+”背景下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成为新的重要课题。本文首先以国内外文献研究背景作为基础,通过对我国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揭示目前我国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税收立法不完善,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的意识弱、水平低,涉及利益难调整,涉税信息难共享,涉税信息获取机制不健全,涉税信息处理机制不成熟,第三方信息利用效率低,共享平台尚不完善,共享水平低等。本文通过研究对比发达国家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情况,总结了国外经验对我国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产生的启示。同时对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方面的做法进行比较,归纳出有关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部分理论依据。最后,本文根据对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理论的研究,对国外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经验的借鉴,针对当前我国“互联网+”背景下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对我国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建议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