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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勒密王朝的希腊化问题一直是史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关于这个问题,学者们主要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阐述提出了各自的看法。但对于这些观点,本人并不是十分赞同。本文主要从社会生活这一独特角度来论述托勒密埃及的希腊化程度。关于这一时期社会生活的资料主要是从剑桥古代史、阿尔西诺省和奥克西林库特省的盐税登记表和托勒密统治下的孟菲斯城等资料中获取的。这些资料在国内的著作和论文中都是没有被引用过的。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得出这一时期的希腊化是在埃及文化的主体上嫁接了希腊的因素,但埃及文化始终是这一时期埃及社会的主体这一结论。本文分为绪论和正文两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学术界关于托勒密埃及希腊化的各种观点和希腊化时代的研究状况和主要成果。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托勒密埃及的社会制度。主要从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三个方面来阐述希腊人统治时期制度的新变化;第二部分通过对托勒密埃及社会等级的分析,阐述不同阶层的人们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托勒密王朝的婚姻家庭状况。其中包括对王室婚姻家庭状况的研究,以及埃及乡村中的埃及人与希腊人建立的家庭状况的研究。这一部分的数据资料主要来自对阿尔西诺省和奥克西林库特省乡村的盐税登记表。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这一时期社会成员的精神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对宗教、语言、主要的城市建设和社会风俗等几方面。本文以社会生活这一独特视角来阐述托勒密埃及的希腊化,得出这一时期的希腊化是希腊文化嫁接于埃及主体文化之上的希腊化。由于本人所获取的材料和能力有限,得出的结论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