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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很多银行因流动性不足而陷入危境,甚至倒闭,巴塞尔委员会针对此次金融危机提出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意在从短期和中长期两个方面对银行的流动性进行测量和监管。在此期间我国虽未出现银行倒闭现象,但2013年“钱荒”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和监管敲响了“警钟”。我国一直以存贷比和流动性比率为主要流动性监管指标,但2015年已经取消了存贷比,而净稳定融资比率仍未付诸于实践。 因此本文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流动性问题,以净稳定融资比率作为结构流动性指标,从银行最基本的借、贷及收入出发,研究银行资金来源之存款和同业拆借,风险承担之不良贷款和风险加权资产,以及绕开银行传统借贷的非利息收入对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流动性的影响。并进一步讨论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及其在不同阶段影响的差异,并提出政策建议。 基于此,本文选用103家商业银行2004-2015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其中样本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得出:各类银行流动性的影响各不相同,但存款对银行业的流动性至关重要,同业拆借比率的提高会降低银行业结构流动性。对于国有银行,风险承担来自于不良贷款,非利息收入占比的提高会提升其流动性水平;股份制银行风险承担来源于风险加权资产,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后非利息收入促进流动性的作用得以体现;农商行风险承担来源于不良贷款;城商行风险承担则来自风险加权资产和不良贷款。 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同业拆借、风险和非利息收入分析,得出净稳定融资比率能够有效的降低银行间拆借的波动性,以及在市场风险冲击下其抑制报价波动性的作用依旧显著;提高拨备覆盖率能有效的预防不良贷款率给银行造成的风险冲击,且拨备覆盖率并非越高越好,所以应对拨备覆盖率指标进行改革;多样化收入能有提升商业银行的资本缓存,提升多样化收入的方向有增加投资收益、汇兑收益以及其他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