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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民经济的增长,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展,经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持续增加,被征土地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多。城乡结合部作为城市建成区与农村之间的一个过渡性地带,首当其冲地成为了城市向外扩展的对象。由于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大多属于农业用地,归农民所有或农村集体所有,而且在大量城乡结合部土地被征用的过程中又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城市结合部土地的征用历来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虽有了一定的完善,但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该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征地过程中存在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对征地农民安置措施不完善、征地行为不规范、征地管理及监督尚待规范等弊端,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生活、就业得不到保证,由征地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加,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使社会的稳定受到了威胁。因此,针对当前征地制度中存在的缺陷,认真研究和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征地制度,对我国征地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本文在介绍城乡结合部区域理论的基础上,以潍坊市奎文区为例分析了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结构情况,可以看出城乡结合部的大量农用地已转化为了建设用地,而且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该区域的农用地仍将被大量征用。目前我国征地制度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而征地制度的改革将是保障征地顺利进行的根本出路。征地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一项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着目的性、强制性和补偿性等共同点。本文首先对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的土地征购制度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各国及地区的土地征购制度的主要特点及对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的启示。在回顾我国征地制度变革的过程之后,借鉴国外经验,分析了我国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以为征地制度改革提供依据。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要求出发,本文提出了我国现行土地征地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土地征购制度,阐述了土地征购制度是指在我国现有的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建立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土地收回和土地收购“四位一体”的新的土地征购模式,对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和需要提前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分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采取不同的方式实现产权的变更的内涵,详细介绍了城乡结合部土地征购的模式。 最后,以潍坊市为例说明了该市城乡结合部实施土地征购的现状与对策、补偿安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