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漕运是利用水道调运漕粮的一种专业运输,漕运制度是中国古代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制度。自秦汉以来,漕运在王朝国家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关系国计民生,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与王朝兴衰。伴随着漕运地位上升,漕运管理日益完善,总的趋势是由兼管转变为专管,由临时派遣转变为常设。明朝自永乐年间迁都北京后,军国之需仰给于东南地区,漕河遂为明王朝国家命脉,漕运成为国家大计。景泰二年始设漕运总督,以文臣督运代替武臣督运,标志着我国古代漕运制度史上一次重要变化,继而为清朝继承。漕运总督的设置,对明清两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明代漕运总督统筹漕务,督运漕粮,职责重大,拥有治漕、治民、治吏、治军的广泛权力。催督税粮,疏浚运河;修举漕政,革除漕弊;巡抚地方,赈济灾民;考察官员,整肃吏治;提督军务,平定动乱等等,皆为其职权所在。从地域分布上来看,明代的漕运总督有将近半数由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籍官员担任。明代总督漕运的每届任期并不长,“非久任”、“迁转不常”现象突出,对政策的延续和漕运的稳定发展有消极的影响。明代的漕运总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确保漕粮足量、按时、安全、高效地输送到京师,满足“军国之需”;疏浚漕河,大大提高了漕运通航能力。明代漕运总督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明王朝产生了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