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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目前整个社会的主旋律。然而在珠三角内陆河涌,外来渔民的非法捕捞行为已经成为了一个城市的顽疾。近年来每年都会发生外来渔民从事非法捕捞并对查处人员实施暴力抗法的事件,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故此,非法捕捞治理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非法捕捞的治理属于行政执法的一种,但又有其独特性。随着非法捕捞者的越来越多,尤其是非法捕捞者以游击战跟渔政队伍躲猫猫,以自残逼退执法者的执法,非法捕捞的治理变得更加艰巨,也不是壮大执法力量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故此,对非法捕捞的治理研究,不能仅仅基于渔政管理的视角,还要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看待此问题。近年来学术界渔政执法的研究逐渐增多,但是,大部份都站在渔政管理的角度看问题。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在于立足珠三角非法捕捞治理工作,分别以渔政管理和公共治理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对丰富非法捕捞治理方面的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研究人员对非法捕捞治理的研究现状,并对渔政工作作了介绍,对非法捕捞的的概念、性质,分别从法律层面、公共治理层面进行了分析。通过梳理珠三角内陆河涌非法捕捞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分别从渔政管理和公共治理的角度,深入分析了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分别从渔政管理和公共治理的角度提出治理路径,并对治理路径进行评估,以及可行性分析。最后提出以渔业权出租为突破点的治理路径。本文没有局限于渔政管理的视角,而是将渔政管理视角和公共治理视角并重,通过两个不同的视角去揭示存在问题并分析问题的原因,以及提出治理路径。根据珠三角相对富裕、渔民具备退出渔业的特点,本文提出将渔业权出租给外地渔民,从而让外来渔民有主人翁心态促使其自觉放弃非法捕捞的行为,以实施一个釜底抽薪的治理,以此杜绝内陆河涌上“公地悲剧”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