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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合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由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产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之所以把马克思的这段话放在摘要的第一段,是因为这段话是贯穿于本研究的灵魂。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不能离开历史,隔离传统。理解传统社会,才能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相比阶级分析法、传统-现代理论范式、国家-社会二分法、以及新制度经济学,唯物史观能提供更科学的视角,来理解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以及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依据唯物史观,本研究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传统农业中国的生产力状况。文明社会早期阶段,地理环境作为“初始条件”,其特性通过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对生产关系、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气候的变化,导致人类结束了“原始的丰裕生活”,不得不驯化可食用的物种,进而发明了农业。作为劳动对象,黄土的土壤环境、冬干夏湿的气候特点以及粟和黍的植物特性,产生了旱作农业的生产方式。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限制,农业生产工具没有根本的革新,生产工具的驱动力长期以自然力为主。第二部分论述了生产关系的相关核心概念和不同社会类型的生产关系特点。分配是以权威为媒介的生产关系,这是传统农业中国社会生产过程的中心环节。交换是遵循价值规律的生产关系,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程的中心环节。现代社会生产关系的特点是分配与交换并重。基于交换和分工的集体是生产上相互依赖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基于分配关系的集体是在外部因素作用下生产上自给自足的个体的强制性共同体。两种类型的集体有着本质的不同。传统中国的集体属于后一种类型。第三部分阐明了交换关系在传统农业中国的约束条件。受到交通运输成本的影响,交换关系在中西方具有不同的发展条件。由于存在优良的河流和海洋,西方社会的交换关系具有天然优势。而在传统的农业中国,道路、河流、运河等交通运输条件则依赖中央政府的能力。社会分工与交换,在西方是基于经济需求,在传统农业中国则基于政治需求。无论是起源还是后来的发展,商人和工商业均受制于政治统治。第四部分对集体社会的形成进行了阐述。农耕社会生产方式对外扩张和防御需要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对内统一作为保障。农耕生产方式的内敛性则产生了对内排斥军事暴力和离心倾向。由于公有制、资源稀缺性、集中分配的管理方式和服从权威的共性,使农耕生产方式与军事组织能够结合在一起,其最佳方式就是兵农合一的集体制度。最大的集体单位是天下(国家),最小的集体单位是个体家庭,与家族、宗族、官僚制等其他类型的集体单位,共构成了包含许多集体单位的等级性集体社会。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第五部分对家国关系进行了重新审视。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交换关系为经济基础,西方的家国异构本质上是私的家庭的血缘亲属关系不同于公共权力的国家的政治关系。而传统农业中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分配关系为基础,家国同构是伦理道德和父家长权威的结合。随着农耕经济被市场经济取代,应当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家国关系。结论是对全文进行总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传统农业中国是建立在农耕生产方式基础上的集体社会;第二,传统中国集体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以分配为中心环节,当前中国的现代化最重要的是提高交换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第三,传统农业中国的社会底色具有多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