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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劳动后自由支配时间,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是劳动者不断充实自我、提高技能、缓解心理压力、增强身体素质的基础条件。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我国公民休息权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强。公务员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中的一员,自然应享有休息权,但在社会实践中常被忽视。公务员的休息权不适用《劳动法》中相关条款,《公务员法》中的条款又不完善,当休息权被侵犯时没有可行的途径进行救济。在经济飞速发展、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国家重视人权保障的今天,研究我国公务员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的现状、不足及其完善措施,对保障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强化行政机关队伍建设、提升政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结合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从法律的角度对公务员休息权的保障进行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