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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北京市海淀区一个城中村(六郎庄)的拆迁过程为个案,探讨村民由希望回迁的集体抗争向以争取经济补偿为目的的个体“弈争”过程,理解在“匮乏阈限”状态下,村民个体、无序、离散、自利的“弈争”行为。本文一方面关注国家权力在村落拆迁过程中具体运作方式和过程,另一方面分析村民面对被拆迁境况的心理和行为。笔者认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通过渗透性和强制性权力破坏村落的结构与秩序,诱迫村民签约搬离,以贯彻其决策,而村民面对政府的强大力量和村落共同体的瓦解,很快放弃了挑战国家基本决策的集体抗争活动,转而通过个体的弈争为自己谋取利益。六郎庄由自然村演变为城中村后,村落的社会结构、生活秩序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村民的“集体认知感”逐渐减弱。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进入,村民和流动人口之间形了一种缺乏稳定性的共生体系。笔者借用特纳反结构理论中的阈限概念,将城中村的社会形态称为“准阈限”。国家认为城中村是城市的“顽疾”,规划将其拆除。但村民和流动人口则将村落视为家园和落脚地,不愿搬迁。拆迁初期,政府极力通过极端现代主义和集体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将拆迁行为合法化,而村民则利用散播传言等的方式质疑和对抗政府的宣传话语,并组织集体上访活动,抗议政府关于拆迁补偿的基本决策。意识到政府不可能改变既定决策后,村民的集体认知感进一步弱化,转而采取个体行动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经济补偿。由于国家通过破坏公共设施、诱迫和分化村民等方式推进拆迁进程,村落完全失去秩序,成为特纳所说的匮乏状态下的阈限,笔者称之为“匮乏阈限”。村民在不对抗政府基本决策的前提下,运用各种手段争取更多的安置房和补偿金,笔者将这种抗争方式称为“弈争”。由于村落处于匮乏阈限之中,日常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对村民弈争行为的约束力大为减弱,许多看似不可理喻的行为也在此时出现。而政府为推进拆迁进程,对此也基本采取了默许态度,促进了弈争的发生。现有西方有关抗争的理论难以完满解释拆迁六郎庄村民抗争的原因和行为,而学界提出的当代中国农民抗争的各种形式虽然在村民行动中都有体现,但不能概括他们抗争的真正方式。本文引入特纳的阈限理论,并提出“弈争”这一概念,试图为理解当代中国的农民抗争提供一种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