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之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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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是现行刑法新设的一个罪名,也是刑法修订后变动最多的罪名之一。国家立法机关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非法经营罪相关的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和司法解释,在司法实务中各地法院对该罪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差异,包括许多对该罪扩张运用的现象,有违罪刑法定原则。追随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步伐,刑法理论界对非法经营罪进行了研究探讨,学术观点百花齐放,提出了不少解决思路,但对于如何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不容忽视的非法经营罪“口袋化”的问题依然缺乏有力方案。究其本源,笔者认为应注重非法经营罪法条设置本身的补漏与完善。因此,本文从理论联系实践的角度,结合有关论者的研究成果和笔者的观点及非法经营罪司法认定上存在的问题,从该罪罪状以及法定刑两个方面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并试拟修正的非法经营罪条文,以期对该罪在司法适用中困惑的解决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序言。该部分介绍本文的论述思路、文章主体部分的布局结构,简要说明文章所要阐述的内容,引出正文。第二部分,非法经营罪立法、司法现状概述。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首先,介绍我国刑法、单行刑法、修正案以及司法解释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其次,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非法经营罪所遭遇的问题,提出对该罪条文进行完善的观点。第三部分,揭示非法经营罪立法缺陷评析。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首先阐述非法经营罪罪状表述(不完全空白罪状)的独特性,然后结合有关案例,从法律明确性、刑法谦抑性及行政犯这三个角度阐述现行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罪状设置方面存在的不足。其次从立法和司法适用两个方面切入,指出非法经营罪法定刑设置上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非法经营罪的立法完善。着重阐述对该罪法条设置的完善:该部分从罪状及法定刑两大方面,提出笔者对该罪法条修正的想法。其中罪状方面的完善主要是从犯罪构成的“质”与“量”两个部分来阐述:“质”的部分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客体;“量”的部分侧重于“情节严重”。法定刑方面的完善则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部分阐释。在分别对罪状及法定刑的修正作阐述之后,试拟修正的非法经营罪条文。第五部分,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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