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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公众市民意识逐步增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意识也逐步增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不仅要参与规划管理,更要参与规划编制,从而实现在“源头”上参与城市规划。同时,要通过制度设计来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编制的实现。本文以扬州为实例,探讨城市规划编制公众参与的制度途径,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外城市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制度和实践的分析,对比扬州市现阶段城市规划编制公众参与的现状,发现不足并且探索性构建适应扬州市现阶段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编制的制度——社区规划师制度,对公众参与详细规划给予一些建议。本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是导论,本章分析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文献进行了综述,并阐明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重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第二章是本文的写作前提。本章首先分析了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概念,然后分析了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产生根源,包括哲学根源、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最后阐明了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理论机理,为后文的研究做铺垫。
第三章是国内外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实践及比较分析。本章对比分析了国内外几个国家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实践,并总结出成熟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所具有的特征。
第四章是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实践及问题。本章分析了扬州市规划公众参与情况,并对目前正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案例分析,分析扬州目前在公众参与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是本文的核心篇章,设计了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公众参与的制度——社区规划师制度,并对社区规划师制度的具体实施提出了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有:⑴我国与西方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有着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根源。⑵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有着深厚的理论机理。公共选择理论、系统论、博弈论、元管治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从不同角度对“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给予了有力支撑。⑶西方成熟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具有一些共同特征。⑷社区规划师制度是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实施的重要对策。社区规划师制度以“社区”为参与基点,通过设立“社区规划师”角色,设立社区规划师服务中心、社区规划师工作小组、社区参与委员会等正式或非正式的机构,并设定成文的工作流转制度,为市民参与城市规划提供了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