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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是民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国家民主进步的重要体现,更是人们一项最基本的宪法权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表达自由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商业表达自由的价值日益凸显。但商业表达自由的宪法地位依然十分模糊,有关商业表达自由的法律制度依然不健全,我国应如何面对商业表达自由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应如何对商业表达自由进行法律保护和法律规制,这都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商业表达在没有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情况下,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虚假的商业表达则会破坏社会秩序、阻碍经济发展,扰乱人心。但以法律的视角来看问题,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仍然应该采取理性的态度来对待商业表达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探究了商业表达自由相关基础理论,在分析了表达自由的概念、范畴和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商业表达的范畴及其特有价值以及商业表达自由相关规制理论。随后着重分析了我国商业表达自由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即虚假信息泛滥,执法监管缺失、缺乏专门组织推动商业表达自由的发展、商业表达在立法中没能受到同等保护。通过该部分的介绍,为下文的商业表达自由的法律规制具体措施作铺垫。法律规制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建立专门组织对商业表达进行事先审查、政府部门加强对商业表达的监督、建立专门组织推动商业表达自由的发展以及给予商业表达与非商业表达同等立法保护。在规制具体措施中,可以通过立法、专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对商业表达进行保护和规制。在给予商业表达与非商业表达同等立法保护一节中,介绍了商业表达自由的两种规制学说,即同等保护说和差别保护说。最后,提出了本文的观点,即商业表达自由在保障人们表达自由权的实现,促进社会民主与自由的进步,使人们能够充分获取商业信息,以作出经济上和情感山的理性选择等方面具有其他表达自由无可比拟的价值,且商业表达自由理应受到与其他表达自由同等的宪法保护,以促进国家整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