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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限责任企业(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并非美国首创,但在美国获得了最大的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风靡全美。为了摆脱传统封闭型公司在法律上的不利地位、获得更大的企业自治权以及规避美国联邦税法双重征税,LLC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形式,将成员有限责任、灵活的管理机制和单层征税待遇充分有效融合,它的产生和发展对整个美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我国,LLC制度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但研究成果尚少,主要侧重于:我国引入美国LLC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引入之后产生的问题及对策如何?如果不可行,有何替代性制度安排?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并针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本文除绪言、结论外,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美国LLC及其法律特征。首先,简要介绍LLC在美国的产生及发展;其次,通过法理分析归纳LLC相关制度,包括LLC的设立、经营、成员退出、解散制度;再次,在前文基础上分析LLC三大法律特征,即成员有限责任、灵活管理机制和单层征税待遇。第二部分基于本土化的视野,考量LLC的利弊得失。首先,通过比较LLC与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及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制度得出LLC的制度价值;其次,分析LLC在适用对象局限、易侵害第三人利益方面的制度劣势;最后,立足于我国当前的理论、实践及制度需求,综合考量LLC的利弊得失,得出我国借鉴LLC制度,利大于弊。第三部分借鉴LLC制度价值完善我国企业现有制度,并最终制定我国的《有限责任企业法》。首先,作好引入LLC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包括逐步消除企业双重征税、充分拓展企业自治空间、灵活改善企业治理模式、有效防范企业侵权风险。最后,制定我国的《有限责任企业法》,在肯定该法对于市场、投资者、第三方立法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五方面的立法建议,包括规定宽松的资本制度、充分的有限责任、灵活的经营模式、完善的第三方利益保障及单层征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