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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中一种社会救助形式,是农村贫困农民的一项“兜底”政策,要求实行“应保尽保”,以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自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农村低保政策已经走过了7年的风雨历程,对农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问题。为考察农村低保历年来的分配情况,以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和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文章选取贵州省龙坉村为个案,以龙坉村历年的低保分配为线索,考察龙坉村低保分配的演变历程。经过三次对村庄历年低保分配的实地调查访谈后,发现龙坉村低保分配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分配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特征。2007年是龙坉村实施低保分配的“元年”,当年并未建立起低保制度,而是处于学习和摸索的试行阶段,结果实行的是“应保才保”。在2008年实行自上而下的层层分指标后,龙坉村的低保名额增加,经过村干部的分配后,出现了“应保才保”和“乱得乱保”。随着2010年国家贫困线的提高及农村低保指标的进一步增多,经过村干部与村民的相互博弈后,实行的是“固定保”、“轮流保”及“不用保”。农村低保分配出现演变,并不是某一方面单独作用,而是与低保政策本身、政策执行主体及政策目标群体三者息息相关。一是层层下分的低保名额的不断增加,供需脱节;二是村委干部、乡镇低保经办机构及人员等对低保政策执行不力,低保分配的操作程序不严,缺乏必要的监督;三是农民迫于贫穷和落后的农村现实,显得非常“理性”和善于“算计”。低保分配的演变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如如何解决低保名额供需脱节,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保障功能的问题,如何规范农村低保分配程序,实现低保政策的良性运行的问题,如何协调好农村低保政策与乡村发展的关系问题等。对此,文章认为可通过探索建立农村家庭财产自行申报制度,低保指标实行按需分配,实现精准救助;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规范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加强农村低保与农村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推动乡村发展,促进乡村社会的良性运行和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