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在我国在加快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起着举重若轻的作用。从发展中国家到北美洲、欧亚地区的发达国家,民众正积极创建各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开展各种人道服务,在促进基层社会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防止环境退化,保障公民权利及许多政府未曾实现或忽略的种种目标,都有很大的作用。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首次把社会组织放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高度。”此次“两会”对非营利组织的关注度依然很高,就如何加快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建设也提出了很多意见。时代背景下,研究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实施问题,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以及以规范研究与实证相结合为主,文献方法和比较方法为辅的研究方法,对现阶段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实施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审视和探讨。本文除导论外,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明确阐述了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和特征以及与之相关概念的区别,对比分析国内外对非营利组织研究的不同,从而为本文的研究定出方向。第二部分,国外税收法律规范对非营利性组织适用概况:包括美国、英国和日本三个国家。因为美国、英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法规定是比较先进和完善的,而且也是被各个国家所尊崇的,所以这本文借鉴研究了这三个国家的情况。包括纳税资格和范围、税收优惠的范围、所得税、流转税和其他税种、税法对捐赠者的优惠、非营利组织的纳税资格等方面进行研究。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税法研究做出对比参照分析。第三部分,针对我国法律规定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看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税法规制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和缺陷。尤其是在立法层次和立法体系不完全上,是我国非营利组织面临最大的问题;另外在对社会鼓励方面激励性不强;社会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程序未法定化等问题比较凸显。第四部分,完善和优化我国税法对非营利组织的规定是本文研究的中心。就完善的意见主要有:完善立法,保障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实现,实现税收立宪,提高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层次;优化管理,保证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公平,推行普遍税务登记、严格纳税申报的做法;实行年度资格审查,完善税收稽查制度;整合非营利组织的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等方面达到研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