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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人口达9亿之多,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上,农业也占据了巨大的份额。也是基于这样的国情,国家和政府的首要工作就是解决好三农问题。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就成为了社会主义福利制度和公平原则体现的最重要的评价标准。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部分地区就开始尝试由乡镇组织筹措资金对农村贫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部分地区开始逐渐试探性的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的工作,也是在1996年,民政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在时隔11年之后,国务院于2007年正式下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逐步展开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低保制度的标准难确定、监管机制不到位等等。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解决好农村低保制度面临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本论文主要针对宜宾县低保实施情况进行研究,以国家低保制度实施的大背景为前提,简单的叙述低保制度在全国实施的发展过程,并详细叙述宜宾县低保实施的发展过程和实施情况,通过民政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的实际调研,主要运用实际调研的方法,创新之处在于能够针对宜宾县具体情况,实地调研,获得大量的实际数据进行论文创作,并且对一线工作人员和享受低保的低保对象进行实际的访问。此次论文属于实践性报告,资料和数据的搜集比较繁琐,同时宜宾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时间还不是很长,还需要后来更多的理论研究来支撑该制度在以后的顺利的实施,从而更大限度的发挥其利民惠民的优越性。本文的研究总结出宜宾县农村低保制度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救助范围小、低保对象和标准难确定、实施过程中认为主观因素大、配套不健全、低保资金的筹集和发放、缺乏动态管理、宣传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能力不足。根据笔者在宜宾县实地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已有的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研究领域的成果,以完善政府管理、完善低保运行和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为出发点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在财政允许的条件下,扩大农村低保的范围;准确确定低保对象;一定程度上提高低保保障水平,实行具有针对性的救助;拓宽资金来源;坚持连续性动态管理;加强宣传;加强人才引进,提高工作效率。从以上7个方面进行改善,以期望能够使农村低保制度更加有效的实施发挥优越性,救助贫困家庭,保障贫困户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