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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来源于农户联保贷款,鉴于农户联保贷款存在国家补贴性质,而对于贷款的风险关注度不高,导致农户联保贷款没有取得很大的发展。反而是把类似模式借鉴到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以后,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最近几年,浙江杭州天煌联保贷款危机和上海钢贸业联保贷款危机相继爆发,引起了对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风险控制的关注。联保贷款本着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共同承担风险,在联保体中的一个成员企业由于经营问题会对整个联保体的所有成员造成影响,可能产生由于一个成员出现风险导致整个联保体出现风险的情况,这种风险的蔓延是联保贷款在设计之初要规避的风险。银行在设计联保贷款的担保措施时已充分考虑联保体成员违约要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并已提前设定两次博弈的产生,首先是联保体成员间的利益博弈;其次是联保体成员与银行设定惩罚措施之间的博弈。通过对三个典型案例的风险分析,我们得出一定要防止出现“一企多贷”,这样容易出现联保体债务互相叠加的不良后果,并且使得违约更容易扩散,使得监管也无法防范。银行之间要对企业贷款的信息更大范围的共享,这样信息透明化越好,对企业的贷款信息掌握的越详细,越容易杜绝此类事件。二是联保贷款的制度设计要不断根据实际推陈出新,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从一开始的比较可行的贷款种类,慢慢变得风险积累越来越大,资金使用效率越来越低,成为高风险的贷款品种。其中的关键因素是不能偏离贷款当初设计的初衷,也就是贷款品种的核心要素不能丢掉,比如:联保体成员间的互相监督,以及违约惩罚措施的有效性,自愿自发组成联保小组等。要想防范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系统风险主要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不要都把相同行业的放在同一个联保体之中,尽量安排负相关行业的联保体成员组成一个联保体;二是要敏锐观察市场风险的转移,及时动态的调整贷款的投向行业和结构调整,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推出应对策略。针对联保体贷款的设计特点,来提高小组成员的风险识别能力,完善联保贷款的内部惩罚机制。把严准入关,明确准入标准,通过对目前的不合适制度改进,更加完善的联保贷款制度的建立,更好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效服务,同时把风险管理放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之中,促进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