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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与此同时,城市化进程中,也存在着对自然资源的过分依赖与过度开发以及自然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市政路桥工程作为城市建设过程中比较常见的工程活动,其在施工阶段与运营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十分显著,在短时间内是难以自然修复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建设单位编制工程预算时,往往不会将工程建设产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计入到工程预算中。对市政路桥工程的生态预算的研究,前人的研究分为二个途径和方法:其一,在市政路桥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估算不利生态影响造成的生态系统服务损失价值量,此方法以损失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作为生态预算,实质是以补偿的生态服务损失即应实现的生态效益目标值替代作为生态成本的预算值;其二,从工程预算角度出发,以占补平衡为基准进行生态恢复工程预算,此方法注重生态成本的估算,忽略了生态恢复工程的生态系统服务目标,对生态恢复工程是否能达到损失的生态系统服务未加考虑,对恢复过程持续时间等问题尚未深入探究。本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大连市政路桥工程为研究对象,借助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价及生态预算的前人研究成果,以大连市政路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基础,并对工程进行了实地考察,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估算生态系统服务损失量作为道桥工程生态预算的目标值,基于生境等价分析方法,确定实现生态效益目标的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恢复工程的规模及恢复时间,估算生态恢复工程费用和养护费用,补偿生态系统服务损失实现生态效益所需的生态成本即生态预算。本文以大连市政三种类型的市政路桥工程作为应用实例,对大连市政路桥工程的生态预算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最终估算出案例一工程的生态预算为277.41万元;案例二工程的生态预算为200.33万元;案例三工程的生态预算为178.93万元。将估算的生态预算纳入到建设工程总预算中,有利于大连市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