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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我国不断出现各种“民工荒”的现象,从技术工人的短缺到普通工人的用工难问题,再到一系列劳动力工资纠纷事件等等,这些都导致了全国各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经济学名词“刘易斯拐点”,我国是否经历刘易斯拐点或者是即将迎来刘易斯拐点,在经历刘易斯拐点时采用何种经济政策,这些都是广受大家重视的,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拟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我国在经历刘易斯拐点时采取怎样的税收政策来应对这个阶段,很好的将刘易斯拐点变为我国经济转型的契机,使我国的经济社会走向飞跃的又一个阶段。本文首先从刘易斯模型入手,阐述了“刘易斯模型”,其概念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刘易斯,在阐述人口流动模型时提出来的,这个模型是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论述了二元经济结构中,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传统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工业部门。期间,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由无限供给逐渐变为相对短缺。与此同时,劳动力的工资开始上涨,必须提高工资水平才能继续将劳动力吸纳到现代农业部门。起初刘易斯拐点就只是一个拐点,就是从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转化成为劳动力相对短缺阶段时,劳动力市场中出现的一个跳跃性的变化。但是联系经济发展的实际过程,其实劳动力转移是一个逐渐转变的漫长过程,考虑到这一点,拉尼斯和费景汉对刘易斯模型做出了一些深化的内容,也就是刘易斯-拉尼斯-费模型,它建立了维持生存水平的制度工资和隐蔽性失业等等概念,将刘易斯模型中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到劳动力相对短缺这两个阶段划分成三阶段,即为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劳动力有限剩余阶段和一元经济阶段。根据这三个阶段,提出刘易斯第一拐点、刘易斯第二拐点的理论。在刘易斯第二拐点(商业化点),对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来说,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决定了劳动者的工资,二元经济消失,我国当前的城乡差距较大决定我国不可能经历刘易斯第二个拐点。所以,目前研究刘易斯第二拐点的意义不大,本文只研究刘易斯第一个拐点,文中所有的经济政策分析以及采取何种税收政策都是针对刘易斯第一拐点的。我们知道,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年轻劳动力的人口数量增多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这就给经济发展提供了相对低廉的要素价格,我国目前的劳动力状况就是这样的。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在过去很长时间里一直在享受着人口大国所特有的“人口红利”,大量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给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带来了强大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也更是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大动力。当一国经济面临刘易斯拐点时,过去的大量的低成本劳动力不再有了,也就是“人口红利”逐渐枯竭,同时在过去依靠廉价劳动力来带动经济高速发展的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就已经不适合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劳动力工资,给劳动者提高越来越有利的雇佣关系,经济增长方式也必须向集约型的增长方式转变。下一章内容是,介绍了税收及税收政策,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的税收,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方面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税收是宏观调控的一种经济杠杆,通过增税和减税等等的方式来调节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之后一章阐述了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历程和税收政策的发展历程。我们熟知的是,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三个阶段,建国初期阶段、改革开放阶段及地区经济协调发展阶段。在这一变化过程里,税收政策也不断发生相应经济的变化,这就是税收政策调节经济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充分体现。接下来介绍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以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为例,在经历刘易斯拐点时采取的经济政策,更重要的是采取何种税收政策,总结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经历刘易斯拐点时采取的税收政策来给我国以启示和建议。最后在分析经历刘易斯拐点时的经济特点,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现实发展状况,得出我国即将或正在经历刘易斯拐点,在结合文章中表述的日本、韩国以及台湾地区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经历刘易斯拐点时所采取的税收政策,提出了适合我国发展的应对刘易斯拐点阶段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