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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的供给侧改革,迫切需要我们研究如何解决面临分流安置的去产能行业劳动者的生活及再就业问题。几十年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在为失业劳动者提供收入保障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给付期限的制约,最终解决失业劳动者生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促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这就需要改善以失业者的就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服务工作。本文采取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以摸清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在发挥促进失业者再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调查结果,发现主要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覆盖面窄,二是促进就业项目支出占比低,三是给付方式不利于促进失业者的再就业。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失业者再就业的作用,本文借鉴英、日等国经验,提出了改革的对策建议。首先是改革失业保险制度不利于失业者再就业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为:第一,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把其适用对象拓展到包括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在内的广大劳动者,克服就业形式的制约;第二,提高促进就业项目在失业保险基金中的支出比例;第三,给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改为逐月递减。其次,提高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之间的配合效率。为促进失业者再就业,在明确双方各自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双方合作。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建立绩效监督考核体系;第二,建立失业保险预警机制。最后,还应立法保障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失业者再就业的功能,以确保其在长期内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