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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频发的自然灾害给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灾害救助的压力也与日俱增,如何完善灾害救助制度建设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溪市位于辽宁省东部,占地面积8000余平方公里,其中约80%为山地和丘陵,特殊的地形特征使得本溪市自然灾害种类具有非常鲜明的特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自然灾害种类有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灾害和地震等。本溪市的降雨集中在每年的七八两月,雨水冲刷山体表面加剧了泥石流等灾害发生的危险,每年都有本溪市民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侵袭,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也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随着本溪市各界对灾害救助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如何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并降低人们的受灾损失已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完善本溪市灾害救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查阅与自然灾害救助相关的文献,运用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发现了本溪市灾害救助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灾害救助的主体单一、灾害救助的对象界定模糊、灾害救助的程序还需完善、灾害救助的标准尚待提高以及灾害救助的方式重食物轻心理等。基于以上问题,从救助主体、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五个方面分析了本溪市灾害救助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NGO组织未能在灾害救助中充分发挥自身力量、对救助对象的分类重视程度不够、灾害救助属于非经常性救助、灾害救助资金不足以及灾害救助方式缺乏创新性。研究表明,解决本溪市现有灾害救助问题应充分发挥本溪市NGO组织在救灾中的作用,对本溪市灾害救助对象进一步分类、细化,深化本溪市灾害救助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逐步提高本溪市灾害救助标准以及采取多样化的灾害救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