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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作为成熟证券市场最为常用的一种操作手段,可以归入到信用交易范畴之中,而这也决定了投资者能够采取借入资金的手段来购买证券,也可以借入证券用于出售,然后将资金或者是标的证券归还,即融资与融券。总体来看,在国际市场当中融资融券业务出现时间较早,具备了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以及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而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为顺应改革潮流,有足够的理由来引入融资融券,形成新的信用交易机制。国家证监会在2006年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拉开了帷幕。历经4年的筹备期,于2010年确定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极大的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逐渐走向成熟。在此之后,我国证券市场形成了卖空机制,由之前的单边市转变为双边市。但是,融资融券业务至于证券市场而言,其并非是简单的增加了一种交易手段而已。融资融券业务具有着特殊的经营模式与操作机制,这将会对证券市场产生深远意义上的影响。对此,学术界与监管部门也做出了多方面的研究工作,同时也存在较大意见分歧。融资融券就如同一柄双刃剑,怎样正确开展融资融券管业务,怎样实施科学监管,以充分发挥其业务优势,同时还要有效防范市场波动负面影响,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在本文当中,主要是针对开展融资融券对于我国证券市场产生的具体影响作出了系统研究。当前,在国际学术界及监管机构针对融资融券开展了多方面的研究探讨,尤其是国外由于证券市场相对完善,形成了规范化的信用交易机制,积累了大量的交易数据信息。但是,关于融资融券业务对于市场波动产生的具体影响,尚未作出系统性论证。目前来看,进行融资融券业务有几率造成强烈市场波动,也有几率进一步稳定市场。对此,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以及不同发展阶段不具备系统化结论。有研究者提出,融资融券交易机制造成了强烈市场波动,尤其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证券市场下跌,这主要是由于卖空交易机制对于股价进行打压。有部分国家已经对于卖空交易机制做出限制或者是直接发布禁令。然而,还有研究人员研究提出,融资融券本身是信用交易机制,能够起到稳定市场的正面影响,片面的限制卖空机制难以真正稳定证券市场,甚至会适得其反。而在实践当中,证券市场监管机构也确实会对信用交易机制抱有疑虑,因为卖空交易机制也确实会至少推动个股收益波动。当前我国在融资融券方面由于起步时间较晚,所以各方面还不成熟,这更有必要系统梳理相关交易数据,开展实证分析与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这不但能够为监管方提供参考,也能够为证券市场投资人产生积极意义。